首  页   
公示公告    工作动态    法律文库    公证指南    公证园地    理论与实践    案例库   
        协会简介   领导班子   全市公证机构及人员   执业违规处罚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 天津市公证协会 >> 公示公告 >> 协会简介
   协会简介
   领导班子
   全市公证机构及人员
   执业违规处罚通报

  天津市公证协会(原天津市公证员协会)成立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日。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设立的,由天津市公证机构、公证人员、公证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证事业有关的专业人员、机构组成的专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目前拥有包括全市各公证处在内的团体会员22个、个人会员近600名。本协会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团结和带领会员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并积极加强公证行业党的建设,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始终维护和不断增强公证公信力,加强行业自律,维护会员权益,指导、监督会员认真履行公证职责,推动本市公证事业改革和发展,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1.对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2.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3.制定行业规范;
  4.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会员依法履行职责;
  5.举办会员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
  6.对会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会员的业务培训;
  7.对公证复查争议投诉进行处理,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会员的违纪行为;
  8.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
  9.负责全市公证赔偿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0.负责公证宣传工作,主办协会会刊,为会员提供法律信息、业务信息和咨询服务;
  11.负责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公证处的联系;与国际和国内以及港、澳、台地区公证团体、公证人员开展有关公证事宜的研讨、交流与合作活动;
  12.按照《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的规定,负责海峡两岸公证书的查证、比对和公证书副本的寄送工作;
  13.负责公证专用水印纸的调配、发放工作,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14.对外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服务;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司法部、天津市司法局、中国公证协会委托的事务。

 
版权所有:天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天津市公证协会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天津公证协会版权所有
ICP 备案:津ICP备17005805号-1
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 IE8.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