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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简介
   领导班子
   全市公证机构及人员
   执业违规处罚通报

  天津市公证协会(原天津市公证员协会)成立于一九九一年十二月十日。是依法登记成立、由公证员和公证管理人员及其他与公证事业有关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社会团体法人。目前拥有包括全市各公证处在内的团体会员24 个、个人会员 504 名。协会成立的目的是积极促进国家公证制度发展,充分发挥公证人员在健全和完善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维护国家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保障公证员的合法权益。其宗旨是团结全市公证员,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政策,指导、监督公证员认真履行公证职责,扩大开放和对外交流,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协会的主要职责是:
  1.对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执业活动进行监督;
  2.协助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指导全市的公证工作;
  3.制定行业规范;
  4.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保障会员依法履行职责;
  5.举办会员福利事业和社会公益活动;
  6.对会员进行法律法规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组织会员的业务培训;
  7.对公证复查争议投诉进行处理,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查处会员的违纪行为;
  8.组织会员开展学术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
  9.负责全市公证赔偿基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10.负责公证宣传工作,主办协会会刊,为会员提供法律信息、业务信息和咨询服务;
  11.负责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协会、公证处的联系;与国际和国内以及港、澳、台地区公证团体、公证人员开展有关公证事宜的研讨、交流与合作活动;
  12.按照《海峡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的规定,负责海峡两岸公证书的查证、比对和公证书副本的寄送工作;
  13.负责公证专用水印纸的调配、发放工作,并协助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14.对外提供公证法律咨询等服务;
  15.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司法部、天津市司法局、中国公证协会委托的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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