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公证书公告
(2026)津河东告字第1号
天津市河东公证处于2025年9月24日根据郝卫东等人的申请,出具了(2025)津河东证字第4657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证书于2026年6月2日予以撤销,公证书自始无效。
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