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执行证书公告
(2026)津渤海告字第002号
天津市渤海公证处于2024年9月5日根据郭兰新的申请,出具了 (2024)津渤海执字第266号执行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证书于2026年7月24日予以撤销,公证书自始无效。
被撤销执行证书未能收回。
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渤海公证处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