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晚,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都市报道60分》栏目采访报道,北方公证处驻和平区人民法院公证调解室的调解员协助法官上门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案件。
近日,家住和平区新兴北里一楼居民王女士,发现家中屋顶渗水,墙皮脱落,王女士找到二楼邻居讨说法,双方未就房屋维修问题达成协议。王女士无奈找到社区居委会,想尽快解决矛盾纠纷,又不想与老邻居“撕破脸皮”。工作人员了解事情原委后,通过和平法院设立的“社区法苑”调解平台,帮助王女士填写纠纷信息,法院联络人在后台看到后,以“派单”的形式,报给联络法官。法官决定采用公证调解方式“上门调解”。
法官与驻院公证调解员第一时间来到现场,调解员协助法官为当事人释法明理,引导双方当事人转换调解方式,制定和解方案,最终促成双方就房屋维修方式达成协议,被告当场给予原告房屋维修费3600元,调解员将双方达成的口头协议,当场制作成《调解协议书》,双方当场签订后,法官对该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使矛盾在源头就地化解,且不收取任何诉讼费用。
5月7日晚,新闻频道《天津新闻》栏目,对此案又多角度进行了报道。《天津新闻》《都市报道60分》作为天津电视台品牌新闻节目,“双报”同一案例,足见媒体对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视。节目一经播出,深受广大观众的关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此案凸显公证参与法院调解预防性司法制度职能作用。公证参与调解使矛盾纠纷前端化解,调解周期短,缩短审理时限,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弱化矛盾冲突,减轻法院压力,促进社会和谐。下一步,我处将积极推进公证向司法辅助领域延伸,运用和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公证职能,丰富公证机构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途径,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巩固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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