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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检察”开启联动协作新模式
2023-03-16 11:31   来源:河北公证处  

  “公证+检察”开启联动协作新模式

  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2月9日,天津市河北公证处办理了首例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开启了“公证+检察”联动协作新模式。

  业务知识讲解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是针对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的诉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其他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又或者是达成赔偿协议后为避免赔偿一方不积极履行,犯罪嫌疑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办案机关申请向公证处提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以担保后期赔偿义务的履行,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案情可以依法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变更为非羁押强制措施、作出不予起诉决定或作为从轻量刑的考量因素。

  案件详情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甲某(化名)涉嫌故意伤害,此案犯罪事实清楚、情节较为轻微,未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案发后,甲某主动向河北区人民检察院表明了赔偿意愿并自愿缴纳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公证处与检察院就此案进行专题研讨,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和流程。河北公证处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申请及检察机关出具的《刑事赔偿保证金提存申请审批书》,办理了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是河北公证处继参与法院司法辅助工作后,积极探索参与检察辅助领域的一次有益尝试;是践行 “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促进刑事案件和解的有益探索;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降低审前羁押率,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益举措。

  下一步,河北公证处将进一步加大与司法机关的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实践继续深化和完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的工作模式,推动政法一体化协同办案,实现部门联动,优势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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