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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公证处开展公证卷宗自律管理常态化自查
2022-05-12 17:28   来源:北方公证处  

  为贯彻落实司法部《2022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国公证协会《关于加强地方公证协会建设的指导意见》精神,加大对职业道德和执业行为的监管力度,加强公信力建设。近日,根据天津市公证协会的要求,北方公证处由业务分管领导及各业务部部长组成检查组,对本处2021年度办理的五类公证事项卷宗进行自查、对公证人员违法违纪情况进行排查。本次自查依据《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对照中公协公证质量标准,共抽调卷宗665本,其中国内民事194本,涉外民事162本,国内经济187本,涉外经济102本,执行证书20本。

  此次质量自查主要针对相关公证办理适用法律法规及相关办证规范是否准确、无误,办证程序是否符合《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实行“五不准”规定后,涉及公证事项,是否按照要求进行了备案;出证依据及相关材料是否齐全、充分、有效,调查、核实的方式、出证方式及公证书内容、格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收费是否符合公证收费标准、收费凭证是否齐全、规范等内容展开。卷宗自查情况总体良好,不存在公证案卷严重质量问题;排查中未发现公证人员存在违法违纪情况。

  下一步,北方公证处将召开总结分析会,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判并及时总结,使公证人员进一步端正执业思想、强化质量意识,严格规范办证流程及公证员执业行为,严格落实司法部“五不准”规定,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促进公证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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