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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侵权受困扰 保全公证化纷争
2022-04-14 17:13   来源:北方公证处  

  近日,天津某企业代理人到北方公证处申请办理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公证员张志刚接待了代理人。据了解,该公司以经营阀门及零部件销售相关业务,并利用互联网不断拓宽业务领域。该公司近期发现,由于其产品过硬,效益逐年递增,有些网站开始仿冒该企业,严重影响到企业的经济利益。为保护企业经营的正常运转,维护其合法权益,需对网上多家侵权网站网页加以固定,以备日后诉讼提供证据。张志刚经审查代理人的相关材料后,受理了公证申请,并约定保全网上电子证据时间。

  在约定的时间,张志刚与助理吴剑及申请人的代理人在北方公证处计算机前,由代理人操作计算机,将申请人提供的网站在计算机上逐一排查,在确定侵权事实后,将网站截图逐一保存、实时打印,即时将保存内容刻录在光盘进行封存。公证人员对代理人操作步骤、时间和进入网页的先后顺序及对出现在计算机屏幕上的网页内容复制过程,实时现场监督,并向其出具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书。随后,申请人的律师向侵权网站逐个发出索赔函,有的网站看到公证书中附上的详细网页截图后,在充分的证据面前无法抵赖和辩驳,承认了侵权事实,赔偿了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因互联网信息具有即时性,电子证据具有易删除和易修改的特点,导致网上证据容易灭失。保全互联网电子证据公证因其具有法律赋予的权威性,解决被侵权人举证难的问题,正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有利于被侵权人打赢网络官司,成为权利人固定侵权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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