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西青区的刘大爷遇到了烦心事,着急用钱却不能通过卖房来凑这笔钱。原来,刘大爷和老伴一直住在西青区某小区,前几年老伴去世后,刘大爷和儿子一家住在一起,儿子和儿媳都非常孝顺,每天忙前忙后的照顾自己的起居生活。眼看小孙子就要入学,一家人坐在一起研究要买一个学区房,可是看中的房子价格太贵,儿子自己手里的钱还不够付首付。于是,刘大爷就想把自己的老房子卖了,用这钱给付首付款。可是这老房子是刘大爷和老伴的共同财产,老伴去世后,属于老伴的部分还没有办理继承,无法进行交易。但是由于他和老伴过去都没有固定工作,离开农村老家也已很多年,没有任何档案也没有单位能出具证明。
西青公证处公证员帮助老人仔细分析了财产情况,对于无法提供亲属关系和死亡证明等情况,公证员根据老人提供的证据线索,主动向老人居住的社区和曾经居住的村委会进行多方核实,经过调查取证,迅速为老人办理了继承公证。刘大爷激动的说:“是你们的热情、真诚的服务,为我解决了大问题,这才是真正的为群众办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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