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津北方告字第4号
天津市北方公证处于2021年1月5日根据佛山博世丰通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的申请,出具了(2021)津北方证经字第95号公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等有关规定,该公证书于2021年1月12日予以补正,补正公证书号为(2021)津北方证经字第95号(补)。
现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北方公证处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