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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证行业贯彻落实干预司法 “三个规定”的举报公告
2021-03-15 16:34   来源:  

  全市广大干部群众:

  为防止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公证活动,确保公证机构依法独立公正履行职责,根据天津市司法局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发布举报公告。

  一、公告内容

  如有公证人员违反《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的情形,请于工作日办公时间通过以下方式举报:

  举报电话:15620630959

  举报邮箱:tjsgzxh@tj.gov.cn

  二、保密规定

  协会将根据法律规定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向任何人、任何单位透漏举报人的相关信息。

  三、责任追究

  (一)对举报的线索,协会立即进行查证,对不积极查证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二)未经举报人同意,透漏有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对在举报中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协会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证协会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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