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示公告    工作动态    法律文库    公证指南    公证园地    理论与实践    案例库   
        协会简介   领导班子   全市公证机构及人员   执业违规处罚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 站群网站发布  >  天津市公证协会  >  案例库  >  保全证据公证
协助企业知识产权维权的证据保全公证
2020-10-22 16:28   来源:12348中国法网  
【案情简介】

2020年3月,某公司为维护其享有的某项知识产权合法权益,向红桥公证处申请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公证员经询问情况、了解需求,并制定了相应的证据保全方案。

方案制定完毕后,本公证员及本处工作人员与该公司代理人刘某共同前往坐落于天津市某电子产品专卖店,刘某在该店内购买某型号产品3件,取得发票及专卖店销售专用票据各一张。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对店铺门脸、店内购买过程拍照。购买完成后上述产品及票据由公证员带回公证处,其中两件产品由公证员进行封存,另一件在公证员及工作人员及该公司代理人刘某面前,在公证处办公室内由该公司代理人靖某进行拆解。拆解过程全程进行录像,重点件位进行拍照。

证据保全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依法对日后可能灭失或难以提取的证据加以验证提取、收存和固定的活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具有一定的专业性,但该类侵权行为的举证难度较大,如果权利人未经公证直接起诉,会打草惊蛇,侵权方意识到维权行为的存在后,可能会立即采取删除链接、下架产品等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证。公证机关对证据进行保全,效果与法院依职权所进行的保全是相等的。在诉前当事人能够充分运用公证机关收集、保全证据,是一个做好诉前准备的有效措施。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津红桥证经字第X号

申请人:新XX有限公司,登记注册地址:XX省XX市XX大道XX号。

法定代表人:蔡某,男,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

委托代理人:

刘某,女,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

靖某,男,公民身份证号码:xxxx

公证事项:证据保全

申请人新XX有限公司为维护其合法权益,委托靖某、刘某为其代理人于2020年03月xx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购买XX产品及拆解过程进行保全公证,并提交了相关的证明材料。

受理上述申请后,本公证员依法对相关证明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告知了当事人申请办理此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相关规定,本处指派本公证员及本处工作人员办理该项证据保全公证。本公证员及本处工作人员与刘某于2020年03月xx日共同前往坐落于天津市XX区XX号的某电子产品专卖店,刘某在该店内购买某产品3件,取得发票及专卖店销售专用票据各一张,发票上盖有“天津XX区XXX经营中心”发票专用章。本处工作人员在对店铺门脸、店内购买过程拍照。购买完成后上述产品及票据由本公证员带回本处,其中两件手机由本公证员进行封存,另一件在本公证员、本处工作人员及刘某面前,在本处办公室内由该公司委托代理人靖某进行拆解。拆解前本公证员对拆解设备进行清洁型检查,拆解过程由本处工作人员进行全程录像,本公证员对拆解过程中重点件位进行拍照。拆解结束后本公证员将该产品零部件进行封存,购买上述三件产品的票据经本公证员复印且核对无误后将原件交给刘某进行保管。本公证员制作工作记录一份,本公证员、本处工作人员及靖某、刘某在《工作记录》上签字,现场所取得照片、录像、封存的手机及件件由本处存档。

兹证明本公证书粘贴的《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及《XX店销售专用票据》复印件与原件相符;拆解现场照片系本公证员拍照所得,与现场情况相符。

附:1、《天津市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N张;

2、《XX店销售专用票据》复印件N张;

3、拆解现场照片N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天津市红桥公证处

公证员

2020年3月xx日

版权所有:天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天津市公证协会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天津公证协会版权所有
ICP 备案:津ICP备17005805号-1
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 IE8.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