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8日,是邵某(化名)一家办理继承公证的日子,一家人齐聚汉沽公证处,没想到却在办证的过程中遇到了麻烦。
原来,邵某的父母均已过世,邵某办理其母亲名下坐落于汉沽六安里的房产,该房产属于房改购房,由于李某遗失了购房发票和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无法确定该房产是属于其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遗产)还是他母亲的个人财产(遗产)。如果该房产属于其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邵某的奶奶后于其父亲死亡,便涉及到了转继承,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也就是说邵某的叔叔和姑姑也享有继承的权利。
这可把邵某急坏了,邵某说,六安里的房产属于公有住房,在他父亲过世后才购买的产权转为私产,只是购房发票真的已经遗失了。公证员听后当场打印了介绍信并带着工作证,和当事人邵某一同前往房管局调查该房的产权情况。经过一番周折,最终调出了当初购买房屋签订的《公有住房买卖协议书》,确定了该房产就是其母亲的个人财产,是她的遗产。邵某终于松了口气,说家里人都有工作,请假聚在一起不容易,自己对各个机关部门也不太熟悉,生怕到了房管局自己词不达意,办事困难,十分感谢汉沽公证处及时为其提供便利条件,帮助其搜集资料,顺利办理。最终,邵某一家在当天上午如愿办完了公证。
汉沽公证处始终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坚持为民解忧,让群众少跑路,把方便让给群众。办证过程遇麻烦,公证服务伴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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