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公证处一直以服务群众为宗旨,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困难,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将公证便民惠民服务落实到实处,努力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规范的公证服务。
“非常感谢河北公证处上门办理公证,解决了我们的卖房问题”,河北区的李女士领到公证书表达了对河北公证处的感激之情。
原来李女士的父亲想出售一套河北区的住房,不就前已经和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在需要到房管局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以及协助买方办理银行贷款时,老人突然得病住进了医院,家里人忙前忙后,一直没休息,直到中介打来电话,再次催他们办手续,并提醒他们再过两天不签订合同就要负违约责任了。
父亲还在住院,没办法到房管局签字,李女士得知可以到公证处办理委托书公证,由父亲委托她办理出售房屋的手续,于是赶紧来到河北公证处询问。公证员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是特殊情况,及时受理材料,第一时间安排上门服务,并及时去到李女士父亲所在医院,告知老人办理此公证的法律意义和法律后果,老人同意在委托书,询问笔录及相关告知上签字并按手印,随后公证员在第一时间出具了公证书,李女士拿到公证书后连声道谢。
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将公证便民惠民服务举措落实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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