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初,杨某急急忙忙地来到蓟州公证处咨询保全公证相关事宜,经询问,杨某经营的老年公寓为通过审批,与个体经营者李某签订了合同,由李某负责为其老年公寓安装消防设施,李某口头承诺帮助杨某通过消防验收。但施工将近完工时,李某不愿继续履行合同,杨某欲起诉李某,但杨某的老年公寓如果不尽快审批将影响其经营,而继续请人施工杨某又担心日后不利于向李某主张权利。为维护其合法利益,我处指派两名公证员对该老年公寓的消防设施进行了查看,包括消防栓、烟感设备、喷水设施、消防管道、消防水泵、消防水箱以及消防安全报警设备等,并监督了摄像人员对该老年公寓所有消防设施进行录像的全过程,并尽快为杨某出具了公证书,帮助其将证据固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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