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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公共服务,提高公证效率
2019-03-21 09:05   来源:静海公证处  

  静海公证处为深入贯彻推进中央、市委关于“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部署,改进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认真贯彻落实《静海区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近日,静海公证处对涉及的相关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

  静海公证处在减少审批时限清单中,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申请的公证事项减少审批时限,由法定办理时限15天变为压缩后时限6天,静海公证处按照《公证法》第三十条关于公证程序的规定,对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由于公证所涉及的事项较多,审查材料、审批、制证都需要一定的时间,现静海公证处提高办证效率,对于一般的公证事项在6个工作日内办结;较复杂的公证事项15个工作日内办结。

  静海公证处已经做到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网上办”,通过天津法网和天津公证专线受理平台实现公证业务的互联互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申请“马上办”;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办理公证申请、继承、合同、委托、声明、赠与、遗嘱、财产分割、招标投标、拍卖、出生、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公证机构办理的事项“就近办”。

  目前静海公证处可在网上受理当事人的公证申请,通过12348网站和天津公证专线受理平台进行预约办证,也可从网站获得公证表格材料,静海公证处通过后台受理当事人的预约申请,实现了公证事项“网上办”。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公证事项,静海公证处会当场审核材料,并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实现了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马上办”。对于清单中就近办理的八项公证申请,静海公证处也突破了天津市内的区域限制,当事人可根据自身的需求选择距离最近的公证机构,实现了“就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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