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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公证处进一步服务民营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2019-01-15 16:35   来源:天津市塘沽公证处  

  2019年1月7日,塘沽公证处召开例行全处大会,组织全处工作人员学习和领会了天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的主要内容和精神。

  结合文件围绕公证工作制定的服务举措,并结合新区实际,塘沽公证处制定了以下几项服务民营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新举措:第一、建立“简证便企”的服务新模式。继续推行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切实履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最多跑一次和最快办结时限的承诺。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简化申办流程,对之前在塘沽公证处申办过公证并备案的企业,在申请新的公证事项时,主体资格、法定代表人相关证明材料无需再提交;推行“容缺受理”机制,对于材料有欠缺的公证申请,在企业承诺能够补充的前提下先受理,出证前补齐;进一步缩短办证期限,对于民营企业的申请,不包含出席现场环节、无需外出调查核实的公证事项,五个工作日内办结。第二、开启“绿色通道”,公证服务进民企。大力开展“公证服务进民企”活动,担任民企公证法律顾问,定期开展公证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让民企及企业家知晓公证、信任公证,从而充分运用公证保证合法权益;针对民营企业的重大事项决议、股权转让、法人授权、法人身份证明等需要办理公证的事项,塘沽公证处均可为其开启“绿色通道”,派公证员上门办理,现场一次性办结。第三、扩大公证服务范围,延伸公证服务边界。深入了解民营企业公证法律服务需求,建立有效联系机制,针对民营企业的一些诉讼问题,延伸办证前和办证后的服务内容,结合新区组建的法律服务团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公证顾问服务,及时解答业务咨询;积极推广“12348”法网和“津证保”数据保全平台,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办证服务。

  塘沽公证处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部署要求,更好地发挥公证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进一步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公证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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