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示公告    工作动态    法律文库    公证指南    公证园地    理论与实践    案例库   
        协会简介   领导班子   全市公证机构及人员   执业违规处罚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 站群网站发布  >  天津市公证协会  >  公证指南  >  材料清单
赡养协议
2018-12-04 12:05   来源:和平公证处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

2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4

赡养人与被赡养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原件

1

例如户籍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赡养人或被赡养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5

赡养协议文本

原件

N+1

N为所需公证书的份数。

可委托公证员代为起草、修改。

版权所有:天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天津市公证协会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天津公证协会版权所有
ICP 备案:津ICP备17005805号-1
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 IE8.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