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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事实
2018-12-04 11:42   来源:天津市公证协会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

2

居民身份证

原件

1

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除外。

4

婚姻状况证明

原件

1

婚姻状况证明包括:

已婚:结婚证等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

离婚: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生效的法院离婚判决书/调解书;

丧偶:结婚证等足以证明夫妻关系的材料及配偶死亡证明。

5

抚养事实证明

原件

1

由申请人档案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可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

6

证人证言

原件

2

由对抚养情况了解的亲友、邻居、同事所作的证人证言。至少需有二名证人的证言。

7

抚养人承诺抚养事实真实并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的保证书

原件

1

抚养人应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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