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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资格
2018-12-04 11:35   来源:天津市公证协会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

2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4

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

1

5

监护证明

原件

1

申请人为无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应提交足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如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生效判决等;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6

监护人身份证件

原件

1

7

委托书

原件

1

非本人前来办理时应提交,身份证件要求参见本表第2项。

8

受托人身份证件

原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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