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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遗嘱声明
2018-12-04 11:04   来源:天津市公证协会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公证申请表

原件

1

申请人应签名或者盖章、捺指印。

2

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原件

1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指以下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等。

3

居民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原件

1

现役军人、境外人士除外。

4

遗嘱公证书

原件

1

拟撤销的遗嘱公证书。

5

声明书文本

原件

N+1

N为所需公证书的份数。

声明书文本可委托公证员代为起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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