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公示公告    工作动态    法律文库    公证指南    公证园地    理论与实践    案例库   
        协会简介   领导班子   全市公证机构及人员   执业违规处罚通报
您当前的位置 : 站群网站发布  >  天津市公证协会  >  公证园地
公证情系百姓,热心排忧助困
2018-07-12 10:40   来源:河北公证处  

  前不久,一位当事人来我处申请办理继承公证,想要与他的两个哥哥共同继承他们父亲遗留的一套房产。公证员在收取了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受理了申请。随后公证员便委派我处的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对当事人提交的亲属关系证明表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公证员发现在被继承人的人事档案中,由于被继承人的父母去世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初,加之被继承人参加工作的时间较晚,故在其人事档案中并未记载其父母的相关信息。虽然当事人提交了公安机关出具的其祖父祖母的死亡注销证明,但由于死亡注销证明只记载了死亡注销人的姓名,死亡日期,生前住址等信息,故无法证明当事人的祖父祖母与当事人的父亲的亲属关系。当事人在得知此情况后十分着急,在与公证员的沟通中道出了自己的困难:自己年纪比较大,身体又不好,儿女又因为在外地工作,所以单靠他自己实在是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公证员在了解到当事人的难处之后,便安排调查组的工作人员到为当事人出具其祖父祖母注销证明的派出所调取早年的户籍档案,根据注销证明上显示的地址,派出所的户籍民警找到了当事人的父亲与当事人的祖父祖母曾在同一户籍地址的记录,从而证明了当事人的父亲当事人的祖父祖母的亲属关系。之后公证员顺利地为该当事人办理了继承公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是我处一直奉行的服务宗旨。“小智治事,大智治制”。解百姓之困,谋民生之利,不能坐而论道,而是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不断实践,精益求精,将百姓的困难和最关心的问题放在第一位,让老百姓的困难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解决是我处今后的服务方向。今后我处将恪守全心全意为民的服务准则,为我市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保驾护航,为我市的和谐社会构建贡献自己的力量。

版权所有:天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天津市公证协会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天津公证协会版权所有
ICP 备案:津ICP备17005805号-1
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建议使用分辨率 1024*768 IE8.0或以上浏览器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