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段女士与张先生系夫妻关系,二人在其住所地的居委会向工作人员简单咨询了遗体捐献事宜,仅持身份证与一份《天津市公民生前志愿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便来到河北公证处欲办理遗体捐献公证。由于段女士此前从未向任何公证处进行电话或现场咨询,二人提供的材料并不完备。但张先生反复表示其工作繁忙,又非常迫切地想为医疗事业做贡献死后将遗体捐献。在询问了段女士与张先生的办证意图,耐心听取他们的真实意愿并审查其所提交的材料后,公证员表示可为其现场办理公证。当事人提供的《天津市公民生前志愿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填写内容有误,空白表格需要重新回到红十字会领取,为方便当事人办证,公证员便从网上下载空白的表格由其重新填写。段女士与张先生当天在《天津市公民生前志愿捐献自身遗体申请登记表》上签字并由公证员制作笔录,顺利完成公证手续,段女士转天立即向公证处补充了二人的户口簿。公证员在审查二人全部材料完备后,方为其出具了公证书。河北公证处全心全意为人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出证严格把关,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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