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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河东公证处
2017-05-11 09:18   来源:天津市公证协会  

  天津市河东区公证处成立于1982年,具备办理国内和涉外公证业务资格,属国家司法证明机构。公证的职能是“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促进和保障经济流转,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2007年按照天津市司法局相关公证转制的要求,更名为“天津市河东公证处”,公证地域管辖范围也随之放开,具体承办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各类国内和涉外公证业务,是我市公证业务量较多、业务范围较广的公证法律服务机构之一。河东公证处目前有公证人员20名,其中公证员12名,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人员11名,全处人员均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其中硕士在读2名,平均年龄不到40岁,具有较强的业务服务能力。

  河东公证处自成立以来,在各级领导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各方面建设得到了长足发展,由最初的简单几项公证发展到目前的上百种公证事项,由最初的一张桌子、一把椅子的手写式办公发展到目前的网络化、信息化、电子化办公方式,公证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河东公证处自建处以来始终坚持“真实、合法、优质、高效”的原则,在涉外、国内民事与经济领域为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提供了大量优质、高效的公证法律服务,年办证量达10000多件,所出具的涉外公证文书发往100多个国家和地区使用。近年来,我处在原有业务的基础上,积极拓展了经济、房地产、金融、招投标、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于政府的重点工程、民心工程建设,涉及房屋征收、车辆限购、教育办学、名门广场、水岸银座退房退款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等,为政府的决策和工程的实施提供公证法律保障。近年来,河东公证处立足于河东区区域经济发展的实际,结合河东区人口结构等特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公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做好涉及劳动关系、农民工维权、房屋拆迁安置、保障性住房等方面的公证工作,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切实维护中低收入家庭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我区乃至我市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多次被评为“先进集体”和“文明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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